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参会人员为党政领导、党总支委员,可邀请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会。
二、党内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党政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增强班子凝聚力情况;
6、学校党委指定的内容或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会议主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党委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五天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以便学校党委组织派人参加。
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1、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会议主题。要根据学校党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图书馆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2)广泛征求意见。党总支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党总支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学校党委,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干部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学校党委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1)民主生活会党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要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3)由党总支组织委员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4)与会人员积极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意见、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5)主持人对会议情况进行归纳总结。
(6)请参加会议的学校党委领导或代表讲话。
3、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
(2)及时汇报。党总支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如与上级党组织的规定有悖,则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图书馆党总支委员会
2010年7月6日(修订)